接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知,原文如下:
各培训机构和考试点:
4月1日启用江苏省“互联网+政务平台 安全培训考试申请发证审批系统”后,对复训期限要求是:在有效期限到达之前2个月提出复审申请,是学员已经在培训机构考试合格后向行政机关提出的复审时间,这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学员到培训机构提出培训并复审的时间,请各培训机构在新领证时向学员讲明复审期限的含义。
因报名后安排培训考试约需要一个月时间,所以,请各位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,务必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,在复审或换证有效到期的60日前到培训机构完成复审报名。
感谢各位学员配合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我们的工作,并请广大学员相互转告!